关于政府采购项目网上交易实行信息
登记制度的通知

各代理公司、供应商、服务商有关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采购项目网上交易行为,加强对政府采购项目诚信信息的管理,加快我市政府采购项目交易工作电子化、信息化建设,经枣庄市财政局和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研究决定,将在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立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库,并对参与我市政府采购项目网上交易的各方主体实行信息登记制度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信息库使用
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库由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(简称市交易中心)负责建立、维护,枣庄市财政局和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、监督。信息库建成后,我市政府采购项目将全面实行网上交易。各有关单位通过网上进行注册和信息登记,登记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(http://www.zzggzy.com)向社会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将以投标人(供应商)登记的信息为依据。
二、信息登记范围
参与枣庄市政府采购网上交易的各方主体信息,包括各类供应商、服务商、代理公司等有关单位。
三、注册登记基本程序
(一)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,点击用户注册;
(二)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等相关资料,上传有关资料原件电子扫描图片,提交入库;
(三)企业信息数据进入枣庄市公共资源信息库,所有信息网上公开,接受社会监督。
四、信息登记主要内容
各单位信息登记主要包括:企业工商注册基本信息、资质等级等(具体内容详见网站说明)。
五、注册登记注意事项
(一)为解决注册登记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,市交易中心将定期组织进行注册登记注意事项培训(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)。
(二)各单位应充分重视此项工作,安排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数据的登记工作,所有登记资料应真实有效,不得编造虚假信息。对发现弄虚作假的,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《诚信承诺书》中的约定予以处理。
(三)各单位账号不得出借、转让给他人使用,密码应严格保密,如密码丢失应及时通知市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更改。出借、转让账号将视为围标、串标、出借转让资质,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《诚信承诺书》中的约定予以处理。
(四)各单位在企业、人员等重要信息发生变更时,应及时对网上企业信息进行更新,上传入库,否则因登记延误造成的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。
六、联系方式
(一)市交易中心
联系人:宋堃、司盟 联系电话:06328252190
邮箱:zzsggzy@163.com
办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9:00--11:00,下午13:00--16:00。
(二)信息库软件支持
联系人:张可超 联系电话:18366660920
邮箱:15006755597@163.com
附件一:《诚信承诺书》
附件二:《法人授权委托书》
枣庄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
2017年6月25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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